说案

Explained the Case

子女强行接管年迈父母财产构成侵犯老年人财产权

老人居住在自己名下的房屋,每月拥有固定收入,却被女儿限制消费、暴力对待甚至强行接管财产失去自由。近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年已70岁的林某发出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王某对其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裁定有效期内,禁止王某骚扰、跟踪、接触林某,禁止王某进入林某住所。母亲不堪家暴申请保护令林某多年前与丈夫离异,独自将女儿王某抚养长大。王某结婚成家后,林某一直

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离婚时应少分财产

与妻子感情日渐不和,不努力挽救走向破裂的婚姻,却擅自出售共有房屋,并将售房款转移藏匿或挥霍殆尽,结果是“赔了夫人又赔钱”。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准予夫妻二人离婚,并由转移财产方林先生向妻子支付60%的售房款。1991年9月,方女士与林先生登记结婚,育有两女。2021年,因感情不和,方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

“竞业”成“禁业”,谨防竞业限制的那些“花招”

竞业限制制度的设立,旨在有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但近年来,该制度存在被扩大化、不规范使用现象,使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保护与劳动者自由择业之间的冲突不断——适用主体泛化,竞业限制成“标配”小徐于2019年进入江苏南京A公司任辅导教师,为残疾儿童制订学习计划、提供心理咨询等服务,入职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竞业期限为2年,违约金为3万元”,但小徐并未注意到上述条款。后小徐因不满公司拖欠

未经发包人同意的非主体工程有资质分包合同的效力认定

建设工程案件中,发包人与总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总承包人将工程整体对外转包、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除外)对外分包、支解分包或者专业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分包工程再分包的,分包合同无效,应无争议。但是,在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在合同中并未约定分包事项,分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的情形,分包合同是否有效,实践中争议较大。分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决定了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