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

Finance and Economics Professional Committee of China Praxis Law Association

别再靠"领导重视"了:吉林把扶持民企写进法规,这才是真正的定心丸

2026-11-03 16:03:55

来源:柏文喜

阅读量:45

说好的事,终于算数了:吉林这份74条的"硬规矩",给全国民企立了个样板/"新官不理旧账"入法叫停:这部11月施行的条例,句句戳中老板的痛点

 

做生意最踏实的,不是行情好,而是"说好的事,能算数"。

 

可过去很多年,这句话恰恰是民营企业家最不敢信的一句话:尾款一拖再拖,去催就是"再等等";一个店一年被查好几回,问的都是差不多的事;前脚谈好的条件,后脚换了人就不认了。说到底,都是一个词——预期不稳。

 

2026年11月1日起,吉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份共8章74条的省级立法,与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执行。它最值得留意的,不是多了几句"扶持口号",而是把平等对待、规范执法、政务诚信、政企沟通这些"以前靠自觉"的事,一条条写成了硬规矩。柏文喜老师谈过的一个判断,放在这里格外贴切:真正支撑市场信心的,从来不是一时一地的政策热度,而是制度化的信用锚定——规则稳定,预期才能稳定;预期稳定,投资才敢跨越周期。

 

从"政策扶持"到"立法保护",是这次最大的质变

 

过去讲支持民营经济,常见的是文件、会议、专项行动——风向来了雷厉风行,风头过了悄然后撤。政策的好处是灵活,代价是不确定:今年有效的承诺,明年还算不算数?

 

条例化的意义,恰恰在于把"政府对民企的态度"从行政裁量中剥离出来,变成人人可援引、可对照、可主张的法律依据。这与柏文喜长期主张的逻辑一脉相承: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增长最原初的驱动力,但企业家精神的发挥以产权安全和规则稳定为前提,若"保护"停留在领导人的表态和阶段性的重视上,就仍是一种人治化的恩赐,而非制度化的权利。立法化,就是把"恩赐"变回"权利"。

 

"新官不理旧账"被写进禁令,政务诚信上了锁

 

条例中最戳中小老板痛处的,是两条:一是拖欠账款的常态化清理,二是明确禁止以政府换届、机构调整、人员更替为由违约毁约。

 

柏文喜在谈信用问题时反复强调过一个朴素的道理:政府是全社会最大的信用主体,它的每一笔欠款、每一次毁约,透支的不只是某个供应商的现金流,而是整个市场对未来现金流的贴现信心。企业敢不敢放账期、敢不敢接长周期大单,本质是在对"对方会不会赖账"定价。当政务诚信只是道德要求时,赖账的代价趋近于零;当它成为法律责任时,"说好的不算数"才真正有了价格。

 

给检查立"负面清单",是在给企业家省命

 

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是中小经营者最沉重的隐性成本——耗掉的不仅是时间,更是"明天不知道谁来"的焦虑。条例配套涉企行政检查负面清单,明确什么能查、什么不得重复查,辅以"首违不罚",把监管从"想查就查"拉回"照规矩查"。

 

这背后的经济学逻辑并不复杂:制度性交易成本每下降一分,全要素生产率就释放一分。柏文喜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批评向来尖锐——增长乏力不能只盯着技术参数,更要看到大量企业家的时间与心力被消耗在非生产性的应付之上。把检查关进清单,等于把企业家的时间还给了市场。

 

拆掉"玻璃门",平等进入比优惠更重要

 

条例把"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写成原则,配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一律平等进入,禁止在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许可上设置歧视性条件。值得注意的是方向感:从"给民企特殊照顾"转向"让民企享受同等待遇"。差别化优惠固然诱人,但它本身就意味着民企仍是"被照顾者"而非"平等者";真正的定心丸,是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规则对所有人一样。

 

立法只是上半场,执行才是下半场

 

当然,一部条例的诞生不等于问题的终结。条款能否落地、责任能否到人、企业主张权益时是否顺畅,才是检验成色的试金石。但方向已经明确:从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到地方配套条例,"把扶持民企写进硬规矩"正在成为一种长期趋势。

 

对企业家而言,三条建议依然朴素:把自己做到合规,这是享受一切保护的前提;遇到不公学会"有据可依",把合同、台账、票据留成底牌;把"规则稳定性"当成经营决策的核心变量——选合作方、选落地区域,先看对方守不守规矩,再谈报价。

 

土壤稳了,种子才敢深耕。吉林这74条,值得全国同行都读一遍。

 

文/柏文喜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