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褚新兵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无疑是对当前社会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旨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
《解释》的发布,首先体现了我国司法系统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根据《解释》内容,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规定不仅明确了法律红线,更向全社会释放了强烈信号:任何企图逃避法律义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解释》的亮点之一在于其对“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明确规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妨害执行,聚众冲击执行现场,以围攻、扣押、殴打等暴力方法阻碍执行等五种情形被明确列为“情节特别严重”,这不仅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也进一步加大了对恶意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外,《解释》还明确了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一规定填补了以往司法实践中的空白,使得那些试图在诉讼开始前或裁判生效前通过隐藏、转移财产来逃避执行的行为,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举措无疑将有效遏制被执行人通过各种手段逃避执行的现象,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解释》还规定了案外人帮助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无疑是对拒不执行犯罪行为的一次全面围剿。它不仅打击了直接抗拒执行的行为,还将打击范围扩展到了协助抗拒执行的行为,从而形成了对拒不执行犯罪行为的全方位打击态势。
《解释》还明确了从重、从轻情节,对于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同时,对于在提起公诉前或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可以从轻或免除处罚,这一规定则为被执行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体现了法律的宽严相济。
《解释》的发布,无疑是我国司法系统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一次重拳出击。它不仅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更向全社会释放了强烈的法律信号:任何企图逃避法律义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期待《解释》的实施能够有效遏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同时,我们也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司法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欧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