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法

Economy and Law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民营经济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综述

11月8日,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我国法治建设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将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原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主任张荆呼吁规制权力滥用,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指出,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其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繁荣与稳定。然而,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仍面临多重挑战,特别是行政权力滥用问题,极大地妨碍了民营经济克服当前困难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大局,严重干挠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因此,制定和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制权力滥用,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执行副会长黄凤荣主持座谈会并发表主旨发言。

黄凤荣说,当今世界,所谓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既处在一个最好的时代,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70多年的奋斗,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华民族彻底站起来,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正在民族复兴的道路上阔步前行。我们也处在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近年来国际局势波诡云谲,科技、经济、产业各个领域的激烈竟争叠加价值观的巨大碰撞,加上国内经济几十年留下来的后遗症,给当前我国经济带来极大的困难,而其中受冲击最大的就是民营经济。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推出一系列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部署。在这样的形势下,却仍然不断出现侵害民营经济的不当执法行为,极大地妨碍了民营经济克服当前困难,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大局,严重干挠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

黄凤荣指出,在中国经济版图中,民营经济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贡献了我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和80%以上的就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黄凤荣呼吁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加宽松、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铸就国企民企平等竞争的法治基石。梅新育指出,长期以来,国企与民企在资源获取、市场准入、政策支持等方面存在的不平等现象,成为制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将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到实处,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保国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提供法治护航。张保国说,在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和科技创新日新月异的今天,民营经济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力量,其创新创造的能力直接关系到国家整体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成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企业报》社副社长王思蘅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强调要加强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支持其参与评选表彰,引导形成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企业家的社会环境。这些规定有助于提升民营企业家的社会地位和声誉,激发其创新创业热情,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国家数据安全产业创新联盟秘书长郑柏梁强调核心是把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无疑为国企与民企的平等竞争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力量。这一法律的制定与实施,不仅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重要部署的积极响应,更是对长期以来国企民企在市场竞争中不平等现象的一次深刻反思与制度性变革。

资深媒体人、《经济与法》网主编金仲兵透析“远洋捕捞”等现象的实质与危害。金仲兵说,法治环境的优劣是民营经济能否行稳致远的关键因素。近期频发的“远洋捕捞”等现象不仅给民企带来了沉重打击,更对法治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民营经济促进法》强调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此背景下能否坚决纠正“远洋捕捞”是《民营经济促进法》执行力度的试金石。

资深媒体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要创始人之一仇玉平认为,重塑民营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需强化执法监督。长期以来,执法不公、权益保护不足等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特别是其中关于强化执法监督的条款,无疑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联合大学应用经济与管理研究所客座教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法律专家张星水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稳预期、强信心,引领民企专心致志谋发展。

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联合大学应用经济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杜兆勇列举长期以来,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融资支持、产权保护等面临的诸多限制,呼吁让民营经济促进法成为民营企业的“权利法案”。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纳税实务指南》系列丛书作者李易红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直击税务痛点,为民营企业减负松绑。

王家坝(北京)航空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郑军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让民营企业吃下一颗定心丸。

北京创质联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维微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企业投融资打开了绿色通道。

黄凤荣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把握宏观统领全局,着眼微观研究规律的工作方针。

黄凤荣说,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长期关注民营经济领域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常年举办“经济与法”征文活动,举办一年一度“中国财经法治高峰论坛”,促进公务机关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推进权利行使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开展到企业、特别是到民营企业的走访调研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财税顾问、股改上市、公司战略、并购重组、投融资、多种所有制混改等个案服务。针对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受到严重侵犯的典型案例开展个案调研,总结类案规律,全力倡导公平公正、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们期待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民营经济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赵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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