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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黄凤荣

据澎湃新闻,7月8日,最高检举行“行政检察与民同行 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检察机关加大对涉企“小过重罚”等问题的监督,指导正确适用部门法与行政处罚法。张雪樵强调,部门法最低处罚明显与违法情节不成比例的情况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校准,推动落实“过罚相当”原则。凝聚“过罚相当”执法司法共识,推动统一执法监督与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标准。
近年来,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展现出了更加积极的姿态。尤其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加大对“小过重罚”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并着力推动“过罚相当”原则的落实,这一核心举措深刻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坚定决心和深远考量。
“小过重罚”现象长期存在,其危害性不容小觑。它不仅让企业因轻微违法而面临过重的经济负担和声誉损失,更严重的是,它违背了法治的公平正义原则,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动摇了企业的法治信仰和投资信心。长此以往,这种现象将对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阻碍社会的法治进步。因此,检察机关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小过重罚”现象进行有力纠正,无疑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必然要求。

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各级检察机关正确适用法律,检察机关在推动“过罚相当”原则的落实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不仅有助于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防止权力滥用,更能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的法治信仰和投资信心。

检察机关致力于推动统一执法监督与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标准,为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统一、明确的法律适用标准是基础,而检察机关正是这一基础的坚实守护者。

综上,检察机关在加大“小过重罚”监督力度、推动“过罚相当”原则落实方面的举措,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其中心思想所在。这些举措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治担当,更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下,我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将不断得到优化和完善,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石。

作者为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总编辑、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执行副会长

责任编辑:李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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