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观察

Observation on the Rule of Law

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主办,人民法治杂志、中国律师博物馆支持举办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研讨会日前在北京国际饭店举行。善粮农馨(北京)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袁峰应邀出席会议并发表题为《照亮小微之路,让法律成为小微民企“护身符”》的交流发言。以下为发言摘要。

非常荣幸受邀参加此次《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研讨会。咱老百姓常说:“家有规矩人不慌,国有法律业兴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意义重大,首次以法律形式为民营企业“撑腰”,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也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作为一名从零开始的民营企业创业者,我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有三点特别值得肯定:

首先是给身份正名:以前总有人说 “民营企业是配角”,现在法律明明白白写着:“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 这就像给全国几千万家民营企业发了张 “身份证”,以后谁也不能瞧不上咱!

其次是给规矩划界:以前政策变来变去,企业心里没底。现在法律把公平竞争、权益保护这些事儿都定下来了,比如 “不能随意查企业”“不能拖欠货款”,让企业知道啥能做、啥有人护着,再也不用 “摸着石头过河”。

最后是给发展撑腰:法律里还说了,要帮企业融资、搞创新、找市场,这就像给民营企业配了个 “管家”,从钱袋子到订单,都有人帮忙搭把手。

法律的关键不在 “纸上谈兵”,而在 “落地生根”,把“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长效机制落到实处。这几年很多民营企业过得不容易,一边要拼市场、搞创新,一边还得应对各种“成长的烦恼”。之前国家也出台过很多针对民营企业的好政策,但很多好政策落地时总有点“卡壳”。这一点相信在座的民营企业家都深有体会。所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实践中,如何把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发展环境落实好,并补补漏洞,尤其是让占民营企业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能更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才是重中之重。

在我看来,小微企业发展中有三道坎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完善和司法实践中需要重点考量的:

一是部分法规执行过程中,过度解读,过度执法。就拿环保法来说,一些地方在执法中采取 “一刀切” 的做法,不管企业规模大小、污染程度轻重,只要存在一点点环保问题,就勒令停产,能不能不停产整顿?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它们往往由于资金有限,在环保设备的投入和升级上可能滞后于大企业。这种情况下,突然的停产会使它们无法按时完成订单,导致客户流失,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严重冲击。

还有劳动法,劳动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应该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适当考虑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情况,采取合理、适度的执法方式,避免对小微企业造成过大的冲击。现在有一些人,会故意选择那些规模较小、管理不太完善的企业,每次入职后都故意不遵守公司规定,消极怠工,诱导用人单位将其辞退。然后,再依据劳动法中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条款,向用人单位高额索赔,俗称“劳动法碰磁”。

近在眼前的例子就是美国和欧洲,因为环保法和劳动法的过度执行,虽然在保护生态环境和劳动者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给制造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使其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逐渐下降,最终导致了制造业的衰落。

二是平台企业太强势。平台企业掌握流量入口,所以现在好多小微企业都得靠平台吃饭。平台企业与小微企业本来应该是互利互惠的共生关系,但平台“店大欺客”现象普遍,对待小微的方式上比较“霸道”:

首先是罚款乱象。平台为了增加客户的体验,对入住的小微企业制定了很多不符合产品自然属性或非理性化的罚款政策。比如拼多多的“物流时效罚款”,超时1分钟扣3元,“客服回复率罚款”,5 分钟内未回复即扣款,“品质抽检罚款”,抽检标准模糊,有商家因包装盒轻微破损被判定为“假货”,直接罚没保证金。武汉大学电商研究中心有份调研数据显示,2022年,因为前年和去年的数据查不到,就以2022年为例,拼多多商家总罚款额超120 亿元,而中小商家贡献了其中的 76%。

其次是价格控制。每件商品都是有成本的,就拿我所在的粮食行业来说,一袋有机大米,包括种子成本、人工成本、肥料成本、包装成本、有机认证成本、运输成本等等,最后刨除税费的利润十分有限。但平台为了自身流量,纷纷推出“同款比价”等功能,强制要求商家降价,否则就给你降权。这样就会导致每卖一件亏损一件,逼着一些小微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得不偷工减料。最后价格是按照平台的要求降了,但产品质量也降了。

最后是过于偏向客户。比如部分平台的“仅退款”政策,BUG十分明显,买家无需举证即可申请。商家即便申诉,成功率也不足 15%,这反而导致一些职业羊毛党利用这个BUG反复白嫖商品,让很多小微企业苦不堪言。

民营经济是国家经济的 “毛细血管”,小微企业更是其中最活跃的 “细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温度,不是写在纸面上的条文,而是要化作小微企业能摸到的 “真金白银”、能感受到的 “公平底气”。我们不反对严监管,但希望监管能 “带着尺子量、揣着情理判”,让守法企业不再为 “恶意维权” 买单,平台治理别 “只手遮天”,让这部法律真正成为民营企业的 “护身符”,也让更多人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

研讨会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吴晓平主持,以进一步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凝聚合力推动落地生根为主旨。来自首都法学界、企业界、律师界80余人出席研讨会并热烈交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迈入“依法强基”的全新阶段。以“平等保护、精准服务、规范公权、激发活力”为核心原则,通过构建 “制度健全、保护平等、服务高效、司法公正” 的法治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系统性法治解决方案,对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未来需进一步推动法律条文落地见效,让民营企业在公平竞争中焕发生机活力,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撰稿:欧阳雪 张宇晖 雨蝶

图:欧阳雪

责任编辑:周子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