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法

Economy and Law

11月8日,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资深媒体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要创始人之一仇玉平出席并发表题目为《强化执法监督,重塑民营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主旨发言。以下为发言摘要。

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整体活力和竞争力。然而,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问题,如执法不公、权益保护不足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特别是其中关于强化执法监督的条款,无疑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民营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现状与挑战

当前,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问题。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公、不规范的现象,如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等,导致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往往面临诉讼周期长、执行难等问题,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也严重挫伤了企业的发展信心。

《民营经济促进法》:强化执法监督的法治保障

针对上述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提出了强化执法监督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不仅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依法行事、公正执法,还明确了执法监督的主体、内容和方式,确保执法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具体而言,《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强化执法监督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明确执法监督的主体:规定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明确执法监督的主体和职责,确保执法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

规范执法监督的内容:要求执法监督应当涵盖执法的全过程,包括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方面,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创新执法监督的方式:鼓励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执法监督的效率和准确性。注重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公众、媒体等参与执法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强化执法监督对民营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深远影响

《民营经济促进法》强化执法监督的条款,对民营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产生深远的影响。一方面,有助于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不公、不规范的现象,从而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激发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另一方面,提高了执法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了民营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座谈会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执行副会长黄凤荣主持。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主任、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亚洲犯罪学会常委,CCTV《今日说法》栏目点评嘉宾,法治日报社《百家法治讲坛》、《法治中国观察》节目主讲嘉宾张荆,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国家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著名经济学家梅新育,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发改委联署组办国家总部经济课题组副组长,国际院士联合体特聘专家,中国总部经济战略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秘书长、高级研究员张保国,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企业报》社副社长王思蘅,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黄华、办公室主任谢波参加座谈。

国家数据安全产业创新联盟秘书长郑柏梁,资深媒体人、《经济与法》网主编金仲兵,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联合大学应用经济与管理研究所客座教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法律专家张星水,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联合大学应用经济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杜兆勇,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纳税实务指南》系列丛书作者李易红,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总编办主任欧阳雪,王家坝(北京)航空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郑军,北京创质联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维微等应邀出席座谈会。


责任编辑:赵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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